教师离岗创业政策解读?
教师离岗创业政策解读?
中小学老师不能办脱岗创业。脱岗创业实际上叫离岗创业。按照规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有研究项目和专利的情况下,可以申请离岗创业,主要是科研机构和院所的研究人员。
学校教师虽然是专业技术人员,但不是从事科研项目人员没有研发的项目和专利,是不能办理离岗创业的。
鼓励返乡创业政策解读?
进一步加强融资支持,解决返乡创业融资难题。支持符合条件的返乡入乡创业企业发行债券融资,并鼓励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开发符合返乡入乡创业特点的金融产品。
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符合条件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可申请不超过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的,可根据合伙经营实体或企业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加强创业载体建设。鼓励各地依托现有工业园区、农业园区、物流园区等各类园区及闲置土地、楼宇、老旧厂房等,按规定改建具备基本配套、符合返乡入乡创业需要的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星创天等地。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落实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政策。按规定整合现有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将返乡入乡创业人员纳入扶持范围。
加强用地支持。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可在所在地乡村依法依规利用宅基地进行住宅融合创业;利用“四荒地”、空闲校舍、空闲院落等开展“四荒”创业。
培育创业主体。鼓励返乡入乡创业,发展“一村一品”优质农产品及加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森林旅游与康养、农村电商、农村物流等新产业新业态。
促进县域创业就业。鼓励返乡入乡创业,打造县域返乡入乡创业产业孵化基地、农业科技园区、物流集散中心等创业平台。
支持重点地区创业就业。鼓励在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地区、黄河流域等地区创业,加快产业转移对接配套设施建设。
创业决策解读?
创业决策必须遵循的指导原理和行为准则。它是科学决策指导思想的反映,也是决策实践经验的概括。
领导决策过程中所需要遵循的具体原则是多种多样的,如决策过程中的悲观原则、乐观原则、最小后悔值原则等等。
但是,就领导决策的基本原则而言,有许多是共同的,这些一般原则主要有经济性、系统性、预测性、可行性、灵活性、民主性等原则。
2021四川退役军人创业政策解读?
共5个部分,分别为提升就业创业能力、加大就业支持力度、积极优化创业环境、建立健全服务体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第一部分提升就业创业能力。针对各类教育培训政策零散、优惠不足、培训质量不高、培训方式不灵活等问题,要求各地采取完善多层次、多样化的教育培训体系、开展退役前技能储备培训、加强退役后职业技能培训、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参加学历教育、加强教育培训管理等6个方面的措施,推动退役军人培训体系的全面升级。
第二部分加大就业支持力度。从三个方面着手,加强退役军人就业支持力度。在放宽招收条件方面,明确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招收退役军人,适当放宽年龄和学历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在拓宽就业渠道方面,一是加大公务员招录力度。二是鼓励企业招用。三是探索新的就业渠道。在强化就业服务方面,明确退役军人在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享受优先待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每年至少组织2次退役军人专场招聘活动。同时要求搞好后续扶持,建立退役军人就业台账,实行实名制管理,跟踪退役军人就业情况,并提供必要服务。
第三部分积极优化创业环境。突出对有创业意愿退役军人的引导和服务。一是加强创业培训。各地对有创业意愿的退役军人,要组织开展创业意识教育、创业项目指导、企业经营管理等培训,增强创业信心,提升创业能力。二是优先提供创业场所。鼓励建立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和创业园区,有针对性地解决缺场地、缺资金、缺技术等问题,为他们创新创业创造条件。三是享受金融和税收优惠。退役军人创办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按规定享受贷款贴息,各地可结合实际加大支持力度。鼓励社会资本设立退役军人创业基金,拓宽资金保障渠道。退役军人从事个体经营,可享受税收优惠。
第四部分建立健全服务体系。按照平台信息化、队伍专业化、力量多元化的思路,明确了服务体系建设的目标和框架。一是搭好信息平台。强调信息化建设对精准服务的支撑作用,提出加快建成全国贯通、实时共享、上下联动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平台,充分运用大数据,提供精准服务。二是建好指导队伍。发挥指导团队在退役军人职业规划、创业指导、吸纳就业等方面的传帮带作用,将创业经验丰富、关爱退役军人、热爱公益事业的企业家和专家学者吸纳进来,提高服务指导的专业化水平。三是建设实训基地。按照分级分类管理原则,加快建立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专为退役军人服务的区域化实训基地,将其纳入国家政策支持范围,给予适当补助。四是用好社会力量。倡导全社会共同参与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把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社会力量补充服务、退役军人自我服务结合起来,支持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的社会组织依法开展工作。
第五部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对健全完善退役军人创业工作机制提出具体举措。一是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党委领导、政府推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牵头、军地相关部门支持、社会各界参与的工作机制,细化部门具体分工,有利于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二是严格追责问责。把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纳入各地区各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内容,确保中央政策落实落地。对在中央政策之外增设条件、提高门槛的,坚决予以清理和纠正;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及时进行督查督办;对严重违反政策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三是加强宣传教育。突出强调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和择业观念教育,大力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典型,宣传社会各界关心支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先进事迹,营造有利于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
乡村振兴政策解读?
确立了脱贫攻坚完成后设立五年过渡期,全面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农业特色产业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共服务完善。
双改政策解读?
1. 什么是“双减”政策?
相信经常冲浪的你,在浏览各大新闻/资讯网站时多少都会弹出过这个字眼——“双减”政策。
于冲浪选手而言,不难理解其中的含义,但对于家里没有孩子又甚少接触时事的人来说,便是“想破脑袋”也不明所以然。
简单来说,“双减”政策就是做两大减法,一是减轻学生作业负担,二是压减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2. “双减”政策有什么意义?
首先,为提高教育质量,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
其次,“双减”政策的实施,能够有效减轻学生的学业负担,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学生德、智、体、美、劳全方面发展。
最后,根据《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第二十四条规定,坚决压减学科类校外培训。对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逐步大大压减,解决过多过滥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存在不符合资质、管理混乱、借机敛财、虚假宣传、与学校勾连牟利等严重问题的机构。
总的来说,学生端就是减轻学生的学习压力,除了学科类的成绩也能在别处(德智体美劳)找到自己的闪光点,机构端则是严禁资本运作、从学生和家长中牟取暴利。
职工医保政策解读?
2020年医保改革政策内容
1.调整个人账户的基金结构,即单位缴费部分不再划入个人账户,而是划入统筹基金;
2.将门诊费用纳入报销范围,拟提高门诊待遇;
3.扩大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职工医保账户的报销配额未来将不再仅限于个人,扩大到可用于配偶、父母和子女的医疗费用支付;
4.收窄个人账户的使用功能,用于公共卫生、体育健身和养生保健等项目不再予以报销。
接下来我们来一点一点进行解析:
一. 调整个人账户的基金结构,单位缴费部分进入统筹基金
什么是个人账户,什么是统筹账户?
个人账户:
个人医保账户是指:在企业内正常缴纳五险的人群在参保后每月会返还到医保卡里的费用,该费用可以用作看病买药等用途。
而针对该类人群,其个人账户金额构成为:企业和个人均会扣除一部分作为医疗保险费用,其中企业缴纳的部分,会有70%-80%的金额会进入统筹账户,剩余20%~30%的部分会进入个人账户。
(随着员工的年龄增加,进入个人账户的企业缴纳部分金额也会随之提高:20%~30%)
个人医保缴纳部分则会100%进入医保个人账户。
统筹账户:
企业和个人均会扣除一部分作为医疗保险费用,其中企业缴纳的部分,会有70%-80%的金额会进入统筹账户。简而言之就是:只要缴纳满25-30年就不用再缴费并且终身享受医保待遇和医保费返还了。
所以后期返还给个人的费用,就是从统筹账户中支出。
2.改制后的影响
改制后,单位缴纳医疗保险部分的100%会全部进入统筹账户,而个人缴纳部分不变,依然是100%进入个人账户。
简而言之:每个月进入医保卡内可供个人支配的金额会减少40%-47%。
举例按照2020年重庆3282元社保基数缴纳,每月医保卡返还金额会由108.3元/月变为65.64元/月,减少42.66元/月。
二. 将门诊费用纳入报销范围,拟提高门诊待遇
门诊医疗费报销比例从50%起步,待遇支付可适当向退休人员倾斜。门诊医疗费的报销范围将首先从高血压、糖尿病等治疗周期长、经济负担重的门诊慢性病着手,再逐步将多发病、常见病等普通门诊医疗费纳入报销范畴,这一步改革最想要优化的是一直以来门诊保障不够充分的问题。
一直以来,我国医保体系以保障住院为主,门诊保障相对欠缺。假如对家中老人生病住院的过程略有了解,就大概明白:老人们哪怕只是小毛小病也总是愿意住院,因为只有住院才方便报销。而由于个人账户的保障水平欠缺,参保人在就诊时会更倾向于使用统筹基金,这也导致我国医院住院率长期居高不下。提高门诊保障水平之后,患者如果在门诊看病时能报销医疗费用,相应会减少不必要的住院。
具体到新规落地时,门诊支持报销什么疾病,报销比例多少,还要看当地城市的医保规定
吴江限购政策解读?
吴江市政府正式发文确认了限购政策,自9月26日起,吴江也实施限购。限购政策的出台是政府调控房地产市场,使其向健康、合理发展的一项措施。对于买房的老百姓来说,虽限制了买房条件,但对于手头上并没有房产的刚需来说,也并无太大的影响。买房虽然也要考虑其外在因素,但重要的是根据自己所需,不要盲目跟风,也不要坐等观望。所以,该出手时就得出手。
数据要素政策解读?
要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共享,提升社会数据资源价值,加强数据资源整合和安全保护并强调引导培育大数据交易市场,为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指明了方向,对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下一步应着力破除数据确权、自由流动、隐私安全等方面瓶颈制约,完善配套措施,培育发展数据要素市场,加快数据资产化进程,构建数据治理监管体系,使数据要素充分参与市场配置,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武汉招生政策解读?
问题一:《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招生工作的通知》出台背景是怎样的?
解答:根据中央深改组意见,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这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第一个聚焦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文件,是新时代我国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纲领性文件。同年,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9〕1号),对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招生作出明确具体规定。这两个文件涉及义务教育入学招生的核心政策有两条:一是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二是正确处理好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的关系。公办民办学校一视同仁、公平发展、互不享有招生特权;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2020年,上述政策要求在全国各地普遍落地。
2020年,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招生坚持和巩固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但因疫情原因,未对民办学校招生政策作出调整。2021年,按照上级要求,市教育局根据中发〔2019〕26号文件和教基厅〔2019〕1号文件,研究起草了《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报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义务教育入学招生工作的统一部署要求,切实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问题二:我市义务教育入学招生的基本政策是什么?
解答:2021年,我市义务教育入学招生基本政策可以概括为“总体稳定,稳中有调”。
“总体稳定”,即保持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坚持“以区为主、划片对口、免试就近入学”,强化政府兜底的责任担当,保证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享有政府指定的公办学校学位。
“稳中有调”,即根据中发〔2019〕26号文件和教基厅〔2019〕1号文件,我市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进行调整,民办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选择生源,不允许考试,不允许“掐尖”,对报名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切实维护义务教育良好的教育秩序和生态
问题三: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招生有哪些程序?
问题四:小学新生入学年龄有什么规定?
解答: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周岁的计算以每年的8月31日为时限。
问题五: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划片范围是如何确定的?
解答:按照《义务教育法》要求,各区对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和家庭房产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在此基础上,各区教育局根据本区学校分布、学校规模、适龄儿童少年人数等因素,合理安排学校招生计划。在保持基本稳定的前提下,为每一所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划定服务范围。
问题六:武汉市户籍子女如何安排入学?
解答:坚持以区为主,由户籍所在地区教育局安排入学。户籍和房产证一致的,安排对口入学;户籍和房产证不一致的,由户籍所在地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特殊情况由区教育局和学校组织有关部门甄别认定后处理。
问题七:非武汉市户籍子女如何安排入学?
解答:符合条件的非武汉市户籍随迁子女可以申请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我市居住证、劳动合同(或者经营许可证)等能表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按居住证所在区的要求登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纳入《通知书》发放范围。
问题八:港澳台居民子女如何安排入学?
解答: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居民随迁子女可以申请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我市居住证、劳动合同(或者经营许可证)等能表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按居住证所在区的要求登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纳入《通知书》发放范围。
问题九: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人员的子女怎样入学?
解答:根据我市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工程有关政策规定,已办理户籍由市外迁入我市的大学生,其子女无论户口是否已迁入我市,均可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由其落户所在区教育局按政策安排入学。
问题十:拆迁户子女怎样入学?
解答:按照《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四十三条中“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迁出原地后的义务教育入学,征收之时可一次性选择6年内继续在原户籍所在地按照原招生办法入学,或者在迁入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划片招生的就近学校入学”的规定,由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相关材料(如拆迁协议、房产证、租房协议等),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由区教育局安排入学。
问题十一:二孩入学能否申请与大孩在同一所学校就读?
解答:按照国家“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坚持划片对口就近入学的基本原则,在第一个孩子非择校入学的前提下,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原则上将两个孩子安排在同一所学校就读。
问题十二:跨区入学手续如何办理?
解答:凡因搬迁或者其他特殊原因,需跨区入学的小学毕业生,按全市统一规定时间(5月17-21日),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登记表,学校审查同意后,分别到所在区教育局和跨入区教育局办理跨区入学手续。
问题十三:缓学或者免学手续如何办理?
解答: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问题十四:严肃入学纪律方面有什么要求?
解答:切实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招生行为。
一是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采用考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不得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者与教育培训机构合作提前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者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二是严禁任何学校擅自招生,不准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超范围招生。
三是不得举行任何名义的新生摸底考试,不得以任何名义分设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
四是严禁校外培训机构曲解宣传入学政策,炒作公办学校排名,严禁民办学校将培训机构提供的成绩与入学招生挂钩。
五是切实加强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学籍管理,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的学生办理学籍转接,各年级不得办理中途转入手续。
六是严禁违规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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