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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创业的优惠政策有哪些?

2023-08-15 21:42:47励志创业1

失业人员创业的优惠政策有哪些?

创业扶持优惠政策

失业人员创业的优惠政策有哪些?

一、失业人员创业享受优惠政策

1.一次性就业创业补助。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自主创业,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满3个月,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可申请领取一次性就业创业补助。一次性就业创业补助额度为,符合上述条件的失业人员上次失业未领取的剩余期限失业保险金。

2.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注册个体工商户可申请最高额度为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创业的,可按照15万元每人计算,最高不超过75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并给予当年全额贴息,第二年贴息2/3,第三年1/3的贷款利率贴息。创办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离开户籍所在地区县外出务工6个月以上的返乡创业农民工等10类人群,根据其提供抵押物的评估价值,可申请不超过300万的创业担保贷款,并给予基准利率100%贴息,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二、企业吸纳失业、返乡农民工享受优惠政策

1.用人单位社保补贴。企业招用登记失业的“4050”人员、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高校毕业生4类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按用人单位实际为招用人员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2.返乡创业重点企业贷款贴息。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营企业且法定代表人为重庆籍居民,安置重庆籍农民工等五类人员数量达到100人以上,且企业与招用的重庆籍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并按规定在国有及地方控股银行取得已归还的流动资金贷款且未享受其他财政性贴息政策,可申报返乡创业重点企业贴息。

2021合肥失业人员优惠政策?

失业可以领取最多1395元,还没享受政府提供的工作介绍,技能培训等服务或者补贴。

三门峡大龄失业人员创业有优惠政策吗?

有。如果你是深户:政策扶持自主创业补贴 按照深府2009143号文件精神,凡在创业园创业的符合条件的户籍人员均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1.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个人可申请3-10万人民币政府全额贴息贷款。2.场租补贴;每户每月场租补贴最高限额分别为:第一年1000元,第二年800元,第三年600元,3.社会保险补贴;按市劳动保障部门公布的当年企业最低缴交社会保险费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500元/月左右4.税费补贴;每户每年补贴最高限额为8000元5.首次创业补贴;给予每户4000元的一次性补贴6.创造就业岗位奖励;按每个岗位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失业人员创业有补贴吗?

失业人员创业是有补贴的,毕竟现在国家是支持广大人民去创业的。但每个地区的补贴政策是不一样的,可以到你所在的地区去咨询一下。政策补贴一般包括税费减免、贷款贴息政策、建立创业基地等等。

失业人员怎样申请创业补贴?

符合创业补贴条件的,可持工商、税务登记证和身份证,属个体经营的向户籍所在地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提出申请;属创办企业的,向户籍所在地的区(市)就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登记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在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后,可申请创业补贴和小额担保贷款。

失业人员创业补贴有多少?

创业的符合条件的户籍人员均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个人可申请3-10万人民币政府全额贴息贷款。

2.场租补贴;每户每月场租补贴最高限额分别为:第一年1000元,第二年800元,第三年600元,

3.社会保险补贴;按市劳动保障部门公布的当年企业最低缴交社会保险费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500元/月左右

4.税费补贴;每户每年补贴最高限额为8000元

5.首次创业补贴;给予每户4000元的一次性补贴

6.创造就业岗位奖励;按每个岗位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中山失业人员创业补贴条件?

  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

  招用人员花名册及劳动合同;

  招用人员近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单。

  已办理创业登记和招用人员就业登记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上海大龄失业人员有哪些优惠政策?

上海大龄失业人员有用人单位招用补贴优惠政策,社区就业补贴和灵活就业优惠政策。

1.用人单位招用补贴。

大龄失业人员(女性35岁、男性40岁以上)被用人单位招用,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根据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按本市现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和缴费比例,对用人单位缴费部分给予累计不超过3年的养老、失业和工伤社会保险补贴(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其中“4050人员’’(女性40岁、男性50岁以上)可以享受补贴至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

2.社区就业补贴。

“4050”人员参加社区就业,从事规定的20种岗位、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根据签订劳动合同期限,按本市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现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和缴费比例,对组织单位缴费部分给予累计超过3年的养老、失业、工伤补贴,并按其应缴住院保险和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额的相关比例给予医疗保险补贴(从事家政服务的除外)。

3.灵活就业

失业后自主创业有什么优惠政策?

申报内容: 审批项目名称: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享受优惠政策审核 依 据:《郑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8部门关于贯彻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郑政[2003]2号) 申报资格:持有《再就业优惠证》自谋职业的下岗失业人员。

审核认定时间:每月15日前和25日前为申报时间,经审核后审批发放(凡每月25日后申报的,作为下一批发放)。审批认定程序:

1、申请享受优惠政策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下岗失业人员,持《再就业优惠证》(原件和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或经营证明到郑州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填写《郑州市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享受优惠政策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

2、经审核后,填写《郑州市下岗失业人员享受优惠政策审批汇总表》,对符合条件的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加盖“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优惠政策审批专用章”;  

3、行文盖行政章,在《再就业优惠》填写就业记录;  

4、下岗失业人员持经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准的《审核表》、《再就业优惠证》到有关部门办理享受优惠政策手续。

刑释人员创业有什么优惠政策?

对刑释解教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实业的,给予三年免征营业税优惠政策。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第八条规定根据中办、国办《政法机关保留企业规范管理若干规定》(中办发17号)中“对司法行政机关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共同开办的为刑释解教人员作过渡性安置的企业,政府有关部门要扶持其发展”的规定精神,对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实体实行税收扶持。

1、对司法行政机关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共同开办或认定的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实体,安置刑释解教人员达到职工总数的40%以上的,由安置企业提出书面申请,市(地)司法行政机关、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报同级税务部门批准,三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2、各市(地)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会同财政、税务、工商、司法行政机关对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实体实行年审。经年审合格的继续享受有关优惠政策,凡年审不合格的取消其实体的资格,不再享受优惠政策。

3、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实体应当接受司法行政、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税务、工商管理等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按规定报送有关报表,禁止弄虚作假骗取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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