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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购房补贴? 首次创业补贴?

2024-11-23 11:15:24励志创业1

扬州购房补贴?

根据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关于2021年扬州市5万元购房补贴的通知》,扬州市2021年的5万元购房补贴活动自2021年2月28日起正式开始,截止日期为2023年2月28日,暂时不会延期。

扬州购房补贴? 首次创业补贴?

首次创业补贴?

毕业后初次创业可申请一次性补贴

据介绍,一次性补贴10000元适用对象: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技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办理流程为申请→审核→公示→发放创业补贴。

补贴条件:1.毕业后初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所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且缴纳社会保险费;2.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须在海南省工商部门或海口市工商部门注册,注册经营地址在海口市辖区。补贴标准按每个法人10000元给予一次性补贴。

扬州高龄补贴标准?

江苏老人综合补贴政策高龄老人津贴对象我国大部分省份的高龄老人津贴面对的都是8岁以上老人。8岁—89周岁老人为第一档、9岁—99岁老人为第二档、1岁以上老人为第三档。各个档次的津贴发放标准也有差异。

高龄老人津贴标准一般来说,高龄老人津贴分为三档:1.8周岁(含8周岁)-89周岁每人每月5元;2.9周岁(含9周岁)-99周岁每人每月1元3.1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每人每月3元。当然,上述是大部分省市对高龄老人津贴的标准,具体标准还需要咨询当地民政局。

扬州购房补贴年限?

25年

一、跟领取形式有关,职工离退休前未使用过的住房补贴本息余额,离退休时可一次性提取;离退休时如未领足规定年限的住房补贴,原工作单位应继续按月按本人离退休时的职务待遇发放住房补贴至累计25年满为止。

二、在计发住房补贴期间去世的,从去世的次月起停止计发住房补贴;其中在实行住房货币分配前已参加工作的,可视本人工龄情况发放一次性住房补贴,但发至累计25年满止。职工去世后,其名下的住房补贴本息余额可由其继承人一次性提取;已办理住房抵押贷款的,由其继承人偿还贷款本息。

创业补贴类型是?

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类型是自谋职业补贴。

许昌创业补贴2020?

根据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转发的通知》(许人社办〔2018〕18号)有关要求,2020年9月22日-11月22日,许昌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许昌技师学院、河南家和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等3所培训机构,对许昌学院、许昌技师学院、许昌职业技术学院等共1869名在校学生及失业人员进行了29期创业意识培训(GYB)、6期网络创业培训(WC),培训合格1750人。根据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转发的通知》(许财社〔2018〕1号)的规定,拟拨付市本级2020年第二批创业培训补贴569700元。其中:

许昌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GYB培训合格866人,每人200元,合计共173200元;

许昌技师学院GYB培训合格47人,每人200元,合计共9400元;

河南家和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GYB培训合格668人,每人200元,小计133600元, WC培训合格169人,每人1500元,小计253500元,合计387100元;

怎么领取创业补贴?

01

向所在高校申请创业补贴。准备的材料有:《创业补贴申请书》、本人学生证(毕业生提供毕业证)、身份证复印件、创业项目计划书、专家评估意见、银行账户等。

02

参加创业培训,按照相关规定得到创业补贴。准备的材料内容有:注册营业执照、项目报告、公司股东状况、创业培训证明、创业担保证明、法人资料等。

03

向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申请创业补贴。提供材料:《创业补贴申请书》、本人学生证(毕业生提供毕业证)、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者民政登记证复印件、创业实体概述及有关证明材料(包括经营场地购买或者租赁合同等)复印件、银行账户等。

如何办理创业补贴?

点击创业就业

打开浏览器,进入官网,接着点击创业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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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我要申请创业补贴

进入新界面,然后点击我要申请创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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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在线申办

进入新界面,查看办理指南后,点击在线申办。

个人申请创业补贴?

可以这么写,首先简明概述个人创业补贴申请的主要内容,其次,详细阐述申请的具体理由,最后以恳请审阅批准为盼,作为结尾

怎么申请创业补贴?

1.

符合创业补贴条件的,可持工商、税务登记证和身份证,属个体经营的向户籍所在地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提出申请;属创办企业的,向户籍所在地的区(市)就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2.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第九条 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试点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具体试点办法由省级财政、人社部门另行制定。第十一条 对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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