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责协同哪五责? 五责协同内容?
五责协同哪五责?
“五责协同”的五责包括:
①所在地的党委的主要领导责任;
②所在地的党政分管(联系)领导的督促责任;
③巡视、巡察组的巡察督查责任;
④所在地的纪委监委监督监察和所在地的党委组织部门的日常监督责任;
⑤被巡视、巡察的部门单位党组织的主体责任。
五责协同内容?
“五责协同”,就是党委的主要领导责任、分管(联系)领导的督促责任、巡察组的督查责任、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的日常监督责任与被巡察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同向发力、同频共振。
通过形成单位党组织推动下级部门党组织,纪检监察组推动单位纪检组织,纪检监察组推动各单位班子成员、各单位班子成员推动责任单位,有机协同、层层传导的责任链,推动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压实。
行政问责属于哪种问责?
所谓行政问责,是指一级政府对现任该级政府负责人、该级政府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在所管辖的部门和工作范围内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以致影响行政秩序和行政效率,贻误行政工作,或者损害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给行政机关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制度。
四责协同指什么?
四责协同的内容是指党委的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以及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责任。四责协同体现了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具体化,体现了责任落实中的问题导向,体现了在全面从严治党上的改革创新精神,实现全面从严治党从“一家做”到“大家做”、从“要我做”到“我要做”,推动走出一条管党治党责任落实的新路子。
要在实践中不断健全完善“四责协同”机制,加快构建主体明晰、有机协同、层层传导、问责有力的责任落实机制。“四责协同”,知责明责是前提。要明确四个主体各自责任和相互责任,党委要抓好本地区、本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总体部署和推进落实,强化责任分解、检查考核、责任追究。
六责协同指什么?
就是把党组主体责任、机关党委直接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部门负责人(支部书记)具体责任、纪检组监督责任的横向协同与纵向压力传导结合起来,努力构建主体明晰、有机协同、层层传导、问责有力的责任落实机制。
问责追责办法?
一个单位发生重大事件,由上一级机关对其单位主要领导进行问责并追责
五责协同组织架构?
构建党组织主体责任、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被监督单位纪检组织监督责任、书记第一责任、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五责协同”。
履责督责是“五责协同”的关键。通过形成单位党组织推动下级部门党组织,纪检监察组推动单位纪检组织,纪检监察组推动各单位班子成员、各单位班子成员推动责任单位,有机协同、层层传导的责任链,推动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压实。
七责协同是什么?
七责协同就是构建压责、交责、督责、评责、述责、追责、考责“七责协同”的立体督导体系
就是把党组主体责任、机关党委直接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部门负责人(支部书记)具体责任、纪检组监督责任的横向协同与纵向压力传导结合起来,努力构建主体明晰、有机协同、层层传导、问责有力的责任落实机制。
四责协同内容是什么?
所谓“四责”,是指党组织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检组织监督责任。随着乡村振兴的推动,重大项目的开展,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尤为重要。为此,海盐县纪委县监委探索构建镇(街道)、村(社)两级“四责协同”机制,让全面从严治党的“四方”明责、履责,同时对于责任落实情况开展督责、追责,压实管党治党的“最后一公里”责任。
什么问责?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对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方式包括:
(一)通报。对履行职责不力的,应当严肃批评,依规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二)诫勉。对失职失责、情节较轻的,应当以谈话或者书面方式进行诫勉。
(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对失职失责、情节较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应当根据情况采取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降职、免职等措施。
(四)纪律处分。对失职失责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追究纪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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